廣東順德“12·31”爆炸事端被斷定為出產安全責任事端 1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19人被黨紀政紀處分
經記者從佛山市政府得悉,經查詢,廣東省政府已斷定發作于2014年的順德“12·31”嚴峻爆炸事端防爆風機為一起出產安全責任事端。按照法律法規與黨紀政紀規矩,對涉嫌犯罪的10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別的19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2014年12月31日,位于廣東佛山市順德區勒流大街港口路的廣東富華工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車間三車軸裝置車間發作嚴峻爆炸事端防爆風機,構成18人逝世3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786萬元。
經查詢,致使事端的直接原因為事端車間流入車軸裝置總線地溝內的稀釋劑蒸騰發作的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構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現場電焊作業發作的火花引發爆炸。間接原因有多方面,包括富華公司廠區無配備防爆風機,防爆軸流風機,手提式防爆軸流風機,壁式防爆軸流風機,移動式防爆風機,崗位式防爆軸流風機,隔爆型防爆軸流風機和安全處理不到位,安全出產主體責任不履行;商場監督處理、國土城建和水利、公安消防、環保、勞作監察等有些履職不力;順德區、勒流大街、江村村委會履行安全出產責任制不到位等。
當前,富華公司董事長吳志強、富華公司副總經理葉灶恩、富華公司副總經理覃慶民、富華公司車間三車軸裝置車間主任杜寶全、富華公司車間三車軸裝置車間副主任孔慶長、富華公司車間三車軸裝置車間裝置油漆班班長張京文、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建筑業處理科科長何仁剛、勒流大街辦事處副主任兼順德區商場監督處理局勒流分局局長蔡煒斌、順德區商場監督處理局勒流分局常務副局長譚耀星、順德區商場監督處理局勒流分局安全出產監管股股長蘇赟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時任順德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安委會常務副主任鄧永強等19名地方政府及有關有些作業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別的2名責任人員被誡勉說話。
愿逝者安息,請廣大生產廠家一定要注意安全生產。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貢獻。